记者2日从中国保监会得知,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报》(下称《通报》),具体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根据通报,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条件还包括:倒数经营3年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实行最近1年公司盈利;公司管理结构完善;近2年未受到监管部门根本性行政处罚,且没正在调查中的重大案件等。这份通报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总计持有人股权的下限确认为应以不多达公司股本或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持股下限为1%。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等创新型机构的比例限制至25%,单个员工持股比例限制至5%。